抵制商业贿赂 规范药品购销
——我院与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商签订《廉洁诚信协议书》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8月23日,我院根据市卫生局要求,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单位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办法》等防控商业贿赂措施,与13家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商签订了《廉洁诚信协议书》。签订仪式由医院党支部书记史志刚主持,副院长郭洋、纪检办公室主任马云爽出席并讲话。
签订仪式上,医院史志刚书记向各供应商传达了我市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并详细介绍了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情况。要求购销双方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原则,严格执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制度。医院要将“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活动与纠风治贿活动有机结合,持续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防止医药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发生。切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维护患者、医院和药品供应企业利益。
随后,医院与供应商签订了《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购销廉洁诚信协议书》。协议书规定供应商不得向医院涉药人员及相关部门推销药品和设备、发放回扣、新药申请,赠送或提供现金、购物卡、免费旅游等。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终止与医院的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并上报市卫生局。涉嫌违法的,交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签订协议后,医院和供应商就如何杜绝商业贿赂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供应商们均表示要以高质量的药品、设备、医用耗材及诚信为本的精神,全力服务市中医医院医疗工作开展。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廉洁守信,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医疗秩序和环境。
办公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