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周会纪要(7月23日)
时 间:2012年7月23日(周一)
地 点:医院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主 持 人:田建军院长
会议内容:
一、医院本周各项工作安排及通知
(一)本周二下午,财务科将于三楼会议室进行财务人员考试。考试分4:00—4:30及4:30—5:00两场进行,望参考人员根据值班情况准时参加。
(二)本周四下午3:30,护理部将于三楼会议室进行“新护士技能考核”。并于4:30对来院满一年的护士进行理论考试。望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准时参加。
(三)9月底,医院将组织开展“四部经典”的考试。望相关人员及时于医务科领取复习资料。
(四)本周五下午3:00,医院将进行卫生联查,望各科室积极准备。
(五)医院现摘选了自去年以来职工所写的各类心得体会,出版了中医文化《心得集》专刊。各科室可于本周二上午领取《周会纪要》时于院办室领取。
二、熟练掌握政策,切实做好慢病即报工作
上周,市医保中心就慢性病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了总结会议,对我院所做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赞扬。同时,根据慢性病即时结算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做了部分修订:
1.慢性病患者需要进行与慢性相关的非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自 7月20日开始不再审批。特殊检查、治疗仍按原规定执行,医院需告知慢性病人报销费用时须提供检查报告单;
2.慢病患者一次带药量不超过30天,特殊药品不能拆零的可延长到40天;
3.没有核定慢性病处方的人员按原政策划卡、取药,带药量延长到一个月,报销时只需划卡票据,不需要处方。除重症病人(恶性肿瘤、尿毒症、肾移植术后)开具“医保专用处方”外,其他慢性病人均开具普通处方;
4.定点医疗机构须满足病人要求,备足药品,特殊药品允许外购。外购时须填写《门诊特殊疾病药品外购审批表》,由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外购;
5.慢病处方如需变更,须填写《门诊慢性病处方变更申请表》;
6.分支机构不是定点的,慢性病人不允许划卡结算。
近期,市医保中心将对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计。望相关科室人员熟练掌握、应用慢病相关规定,以优质的服务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
院办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