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衡水市中医医院>>医院概况 >> 新闻动态 >> 医院新闻

衡水市中医医院门诊就诊、住院须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本文出处:本站原创

衡水市中医医院

门诊就诊及住院管理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报告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情况,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公告。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给疫情防控带来更大的挑战,广大患者朋友一定要加强个人防护,前往医院就医时请积极配合医院的防控工作。疫情期间门诊就诊须知1.来院人员一定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工作,进院时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不能出示健康码的同志请做好相关信息登记。2.在医院挂号、使用自助机、取药等人群聚集处请自觉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3.医院门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

疫情期间住院须知

1.新入院患者及陪属必须进行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2.建议择期住院患者及陪属,持七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可直接办理入院手续。3.所有患者住院期间无故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4.住院患者按照陪护等级要求,原则上只保留一名陪护。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做核酸检测。5.陪护人员请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的有关规定,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