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中医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门诊就诊患者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8日本文出处:本站原创
衡水市中医医院根据《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冀防领办〔2021〕13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和医院实际情况,现将门诊区域防控措施及就诊须知明确如下:
一、自即日起所有进入医院的就诊人员均需持身份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诊(急诊患者除外)。
二、所有人员进入医院时请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及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全程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做好流行病学史调查。
三、对于不能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须持核酸样本采集凭证方可进入医院。
四、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咽痛、咳嗽、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人员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主动或在医务人员的引导下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按规定进行血常规、抗体、肺部CT等检查,及时明确诊断。
五、所有患者和陪诊家属在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室一医一患”原则,候诊、缴费、取药时请与他人间隔1米以上距离,服从疏导,避免聚集。非必要不陪诊。
为合理分流患者,引导有序就医,分时段就医,我院建议患者可选择诊间、电话、网上预约就诊。
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