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比选公告
根据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逐步推进精细化管理,各职能部门招标项目也日益增加,为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提高招标服务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使用和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地利用好招标代理机构资源为医院服务,保证招标质量,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衡水市中医医院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活动。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到衡水市中医医院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 衡水市中医医院设备科办公室。
联 系 人:史红星
电 话:0318-2879067
3.在获取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需携带: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近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提供)。
注:供应商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衡水市中医医院报名,报名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水市中医医院五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衡水市中医医院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446号
邮 编:053000
联 系 人:史红星
电 话:0318-287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