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中医医院政风行风建设承诺汇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本文出处:本站原创
一、严格落实首问、首诊责任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二、实施“医疗惠民工程”。
三、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
四、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禁止开单提成。
五、施行医疗机构临床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实行部分单病种质量和费用综合管理,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六、执行院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医院网站、门诊大厅显示屏、触摸屏向社会和患者公开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和特殊临床检验项目;临床、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等医疗服务基本情况。
七、坚持每日向住院患者发放“一日清单”,严格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八、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和出院患者回访工作,积极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