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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抗癌】“麻精药品专用病历”,办理指南来了!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本文出处:本站原创
疼痛,是对癌症患者生活质量影响最大的障碍。如果经过规范的治疗及正确的护理,无痛状态在很多患者身上是可以实现的。衡水市中医医院肿瘤一科全体医护人员为患者“无痛”正不断地努力着……

近些年来,在门诊及病房经常会遇到很多癌痛患者家属来咨询如何办理“麻精药品专用病历档案”。由于各种原因(如无诊断证明、未带齐相关证件、户口所在地不是本地区......)导致患者家属反复跑了好几趟,最后导致患者无法及时用上镇痛药物。患者受罪,家属心疼、着急,还白跑冤枉路,耽误时间。

基于以上原因,衡水市中医医院肿瘤一科医师总结了办理“麻精”药品专用病历所需的基本资料和必备条件,供前来询问的家属参考。请您在来院前一定将本期内容详细阅读。并核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然后带齐所需相关证件及资料,来寻求具有开具麻精药品资质的相关科室医师。以便帮您及时、高效的办理麻精药品专用病例。并制定规范化镇痛方案。更是为了能让癌痛患者及时、规范、合理的应用麻精药物,最大限度的优化镇痛、优化日常生活、避免不恰当用药。
(一)什么是麻精药品专用病历
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在医院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即“麻精药品专用病历”。
(二)哪些药物需要办理麻精药品专用病历
癌痛患者服用的止痛药基本都属于麻精药品,在医院门诊需要凭借麻精药品专用病历档案才能开,并且必须使用相应的处方,如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盐酸吗啡缓释片、硫酸吗啡栓、芬太尼透皮贴剂、阿桔片、磷酸可待因片等。
(三)如何办理麻精药品专用病历
具有麻、精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时, 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门诊病历,开具诊断证明,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告知到医务科办理专用病历及需提交的资料:
1.患者本人的户籍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3.患者本人授权代办人取药的授权委托书及关系证明(村、社区、单位均可);
4.确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5.麻、精药品处方权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6.异地患者需提供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或者暂住证。
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肿瘤科门诊(由医师核实无误后交由院内医务科进行办理)。为方便患者,周一至周五全天具有麻、精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均可办理(08:00-12:00、14:30-17:30)。
(四)注意事项
1.患者连续 3个月未开具使用麻、精药品,须重新办理专用病历。
2.患者及家属可凭办理好的麻精药品专用病历、就诊卡/医保卡到肿瘤专科门诊开相关药品。
3.取药地点在医院本部综合楼一楼大厅西药房。
4.“麻精药品专用病历”办理成功当日即可开始开具相关药物,患者或家属携带麻精药品专用病历及处方在西药房取药,并将麻精药品专用病历与处方交到取药窗口。复诊患者复诊时首先在西药房领取病历,再到专科门诊就诊。
5.使用麻精药品贴剂的患者,再次购药时须将之前用过的贴剂交回西药房。
6.麻精药品仅供患者镇痛使用,其它一切用作它用或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触犯法律,要承担相应责任。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家属或监护人应及时到我院办理注销手续,多余药品无偿交还西药房处理。
(五)取药流程

取药人携带(患者身份证、社保卡/就诊卡、家属身份证、麻精药品专用病历)→本部综合楼一楼大厅挂号(肿瘤科室)→医生开药→交费→西药房取药→返还麻精药品专用病历。
关于癌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者如何在我院办理精麻药品专用病历,不知您是否已经了解?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衡水市中医医院将竭诚为您答疑
衡水市中医医院肿瘤一科:0318-2327910、2682018
衡水市中医医院医务科:0318-2695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