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东从浊邪论治慢性咳喘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本文出处:本站原创
慢性咳喘病包括喘证、肺胀、哮病、慢性咳嗽诸病,病因复杂、病机变化多端。一般认为,喘证(肺胀)多由外感六淫、内伤七情、久病体虚所致,病机多责之于邪气壅肺、气失宣降及精气不足、肺肾出纳失常;而哮病多有夙根,“内有胶固之痰,外有非时之感”,伏痰遇感触发,痰随气升,气因痰阻,相互搏结,壅塞气道,肺管狭窄使然。多本虚标实,肺肾气虚是本,痰热内郁为标。更有人强调,咳喘之证与营血郁滞、络脉痹阻密切相关,认为瘀血伏藏于肺,宣降失常,肺络受阻、气道壅塞而成咳喘之证。而马师认为,慢性咳喘病人多痰、多湿、多瘀,痰湿瘀杂合而致成为浊,“浊郁肺络”是慢性咳喘病的基本病机。
临床所见,慢性咳嗽、哮病、喘证均具有发病隐匿、病程较长、病情复杂、反复发作、治疗难度大、效果不理想、愈后不良等特点。这些疾病,在发病的初期,无论是因外感六淫,或是内伤七情,还是脏腑功能失调,致使痰、湿、瘀等病理产物蓄积体内,留滞在人体经脉系统。渐而久之,阻瘀在人体的络脉系统,影响脏腑正常气化功能。在这个过程中,这些病理产物——混沉之物,也在通过人体脏腑的非正常气化(不归正化)作用,不断杂合形成了一种新的物质(新病邪)。马师将这种物质称其为“浊”,所造成的疾病称为“浊病”。浊病的产生虽由痰、湿、瘀杂合而成,从表象上看虽仍还有或痰、或湿、或瘀的特征,但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已非痰、非湿、非瘀。由于脏腑功能的不同和痰、湿、瘀三邪气的趋化性,其临床特点也不尽相同。根据其临床表现,结合脏腑受损情况,将其分为痰浊病、湿浊病和瘀浊病。即所谓“以痰气盛者为痰浊,以湿气盛者为湿浊,以瘀气盛者为瘀浊”。
由于浊病的形成一是因脏腑功能衰弱,二是由痰、湿、瘀三邪气杂合而成,且胶固难解。所以对该病的治疗非一般祛痰、化湿、活血之法所能解之。因此在治疗上一是要改善脏腑功能,化解浊毒;二是要采用搜络剔浊的治法,将浊毒剔除。只有这样,久潜沉伏之浊毒才能得以清除,经络营卫气血才能得以畅通,沉疴固疾才能得以好转或痊愈。由于浊物质久潜体内,治疗非短期内能见速效,需长期重用搜络剔浊之品方能见功。常用药物:水蛭、土鳖虫、蜈蚣、全蝎、僵蚕、地龙、蜂房、皂刺、郁金、川芎、三棱、莪术、穿山龙、威灵仙、白芥子等等。在应用时还需结合不同脏腑,以及虚实寒热之不同,辨证用之。
因此,根据老师多年临床经验认为:一、“浊”产生的必备条件是痰、湿、瘀三邪气久潜体内,杂合而至。三者如缺其一,不能形成。二、浊病初期可无临床表现,疾病后期脏腑功能出现严重失调,气血津液呈现严重失衡。五脏六腑、四肢百骸皆可罹患,而在慢性咳喘病中更为突出。三、浊病根据其偏性不同,分为痰浊病、湿浊病、瘀浊病。四、浊病的治疗需两大途径同时进行,一是补益五脏,化浊通络;二是通络开窍,搜络剔浊。临床遵循这些原则治疗咳嗽、哮病、喘证(肺胀)等,取得了可喜疗效。
但是,如何对痰浊病、湿浊病、瘀浊病进行界定(定性定量),浊物质在脏腑中易潜伏的位点,浊物质作用后的脏腑功能改变,以及现代病理学改变等,马师认为这些仍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