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中医医院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本文出处:本站原创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住院患者的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按照三级医院标准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旨在监控我院是否存在过度诊疗、服务流程不合理现象,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一、临床科室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必须组织专题讨论,总结、评价患者的住院诊疗过程,分析导致长期住院的原因,提出进一步针对性的措施并落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建立专项讨论登记本。登记本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患者姓名、住院号、入院时间、入院诊断、病情分析、长时间住院原因分析、过度诊疗现象存在/不存在、服务流程合理/不合理。
三、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管理效率。
四、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免出现因沟通不及时或不清楚而出现的纠纷。
五、科室应积极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和临床路径工作,规范诊疗过程,提高诊疗质量,缩短平均住院日。
六、科室应在讨论后2日内将“住院30天以上病人院科管理与评价表”(见附件)填写两份,一份交医务科,一份科室留存。
七、医务科每年对全院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八、科室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纳入每月医疗质量管理检查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