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中医医院 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本文出处:本站原创
为全面创建无烟医院,我院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强化控烟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制定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严格开展临床控烟干预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责任医师在接诊门诊、住院病人时,要主动询问吸烟史,并在病历中记录。
2、对有吸烟行为的病人,责任医师必须开展戒烟干预,提供戒烟指导,并在病历中记录干预内容,病人签字确认。
3、控烟干预纳入医院病历质量管理,未开展吸烟史询问或有询问无记录的,扣科室病历质量分2分;对有吸烟行为人员,未开展戒烟干预或有干预无病历记录的,扣科室病历质量分2分。
4、医院定期开展院内控烟培训,每月开展控烟检查管理,并将检查结果全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