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中医医院晚间门诊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8日本文出处:本站原创
一、晚间门诊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晚间18:00至21:00。
二、医院内科系统和外科系统总住院医师负责在医院指定的晚间门诊诊室承担晚间门诊工作,同时鼓励其他科室自行安排医师在本科室门诊开展晚间门诊工作。
三、自行安排开展晚间门诊的科室每周将晚间门诊医师出诊安排报到医务科,医务科将对出诊情况进行检查,并核发加班费20元/晚。
四、晚间门诊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度及相关门诊管理制度。
五、晚间门诊收入核算办法:挂号费100%归出诊医师,收入按双倍计入科室。
六、医务科及行政总值班人员不定期检查晚间门诊出诊情况,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或因在诊疗服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造成病人投诉,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