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制度及流程
一、患者出院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家庭支持能力及当地卫生资源等基础上,按照本科的具体要求决定。主管医师在评估病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病人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出院计划。如果病人有特殊治疗需求,应及早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鼓励患者及家属一起参与。
二、制定出院计划后,主管医师应提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包括拟定出院时间、出院带药、合适的交通工具、出院后去向等。
三、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四、医师应向每一位出院患者提供出院记录的副本。依患者需要,还应开具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
五、患者出院当天,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并与护士协调出院过程,联系提供必需的服务,根据患者病情帮助其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让患者安全地出院。
六、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继续治疗的重要性及自动出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劝阻无效,应报请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批准,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知情同意文书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七、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必要时报告医务处、保卫部和患者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
出院流程:
(一)护理人员根据医嘱整理出院病人病历,药品,注销各种卡片,通知病人或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二)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凭证后,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医院用物,向病人交待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
(三)做好出院卫生宣教和注意事项,征求病人对医院的意见,送病人出院。
(四)清理病床单位用物,注销各种卡片。进行病床单位终未消毒处理。